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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田南镇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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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田南镇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高安市田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田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印发  

田南镇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高安市田南镇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用语,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形象,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我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用语,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的相应条款以行政处罚进行举例说明,其他行政执法用语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用语规范、准确、文明,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第四条 表明身份时,使用问候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清楚地告知对方执法主体名称。例如:

您好!我们是高安市X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请查验。

第五条 现场执法检查时,清楚地告知检查事项和检查依据等。例如: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完整名称),正在进行现场检查,请你协助配合。

第六条 要求查验证件等相关资料时,清楚地告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要资料的名称。例如: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完整名称),请提供***(资料名称)。

第七条 调查取证时,准确无误地告知调查取证的事项、依据,以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涉及案件定性的问题,凡未经查证属实,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发表结论性意见。例如:

(一)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对执法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

(二)现在向您询问有关问题,并依法制作笔录,请如实回答。如果你不如实回答,你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根据法律规定,现对***进行抽样取证,请你配合。这是抽样清单,请你核对后签字确认。

(四)由于***(证据名称)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批准,我们现在需要对***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并将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你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名称)。你(单位)负有保管责任,如证据灭失或转移,将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你核对,如有差错请指正;没有异议,请你在此处签署姓名和时间确认。

第八条 制作笔录后,要将笔录交行政相对人核对,并清楚地告知行政相对人应当在笔录上签署的具体内容。如遇到行政相对人有不识字或其他阅读障碍时,应当场将笔录内容向行政相对人宣读,被询问人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应当允许。例如:

这是我们制作的***笔录,请你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也可以自行书写。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此处写明“以上笔录看过,与我说的一致或类似文字”,并请写清你的姓名和时间。

第九条 在调查取证时,如遇到行政相对人拒绝在有关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名确认的,应当简单明了地告知拒绝签字的后果。例如:

请你再次考虑是否签名确认。如果你拒绝签字,我们将记录在案,依法处理。

第十条 行政执法检查等完毕时,应向对方的配合表示感谢,例如:

谢谢您的配合!

第十一条 作出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准确无误地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和理由,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经调查,你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条 (第**款第**项)的规定,有***(证据名称)证据证实,请你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第**条 (第**款第**项)的规定,给予***(处罚种类和幅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对以上拟处罚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你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和理由有不同看法,现在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如果对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已写明)。

第十二条 作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前,要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种类、幅度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这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认真阅看,并签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权利。

如果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例如: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有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在*年* 月*日前)。

第十三条 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理由、种类、幅度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例如:

经查实,你有***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完整名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行政执法主体完整名称)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单位)处以***(行政处罚内容)。

第十四条 告知救济权利时,准确无误地告知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具体方式、期限和途径、行政复议机关的具体名称,以及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是否停止执行。例如:

如果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高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十五条 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例如:

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确认签收。

第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时,要明确告知拒绝签字的后果。例如:

由于你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留置送达,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当对方妨碍公务时,警告对方不得妨碍公务,并告知法律后果。例如:

请保持冷静!我们是***(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执法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请大家配合。

二、田南镇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十必须”

一、必须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语言文明、微笑服务;

二、必须做到仪态端庄、着装规范、举止文明、持证上岗;

三、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一次告知、一次告清、一窗服务;

四、必须做到按时考勤、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有事请假;

五、必须做到遵守制度、循规蹈矩、恪尽职守、依规办事;

六、必须做到爱岗敬业、勤学善思、遵规守纪、勤政廉政;

七、必须做到只进一门、一窗受理、限时办结、一次办好;

八、必须做到服从安排、一专多能、业务熟练、延时服务;

九、必须做到首问负责、导引导办、帮办代办、全程服务;

十、必须做到接受评议、受理投诉、征求意见、及时整改。

窗口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

二、不准拖延办理承诺件;

三、不准擅自否决申办事项;

四、不准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五、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造成空岗;

六、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和在工作日内饮酒;

七、不准将应在大厅办理的事项拿回原机关办理;

八、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九、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和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

十、不准在工作期间玩手机、玩电脑、炒股、睡觉、吃零食、聚堆聊天、说笑打闹、大声喧哗、乱串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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