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更好地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加快打造美丽乡镇示范乡镇,助力乡村振兴,立足相城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乡镇建设;全面提升乡镇集镇环境,提高乡镇集镇服务农民的功能,全力解决集镇、村居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努力建设干净整洁、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宜居宜业、便民利民、特色鲜明的美丽乡镇。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2024年12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卫生乡镇为目标,着力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解决集镇治理“顽瘴痼疾”,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卫生,提升集镇功能品质,着力打造更文明、更和谐、更宜居的美丽乡镇。
1.实施环境卫生专项攻坚行动。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面整治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房前屋后、公园广场、车站、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建筑垃圾和杂草;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等收运设施,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2.实施水体清洁专项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定期清理河道、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漂浮垃圾,保持水面、岸坡干净清洁。
3.实施“道乱占”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清理镇区道路沿线非法占道经营、占道违建、占道晾晒、占道堆物、占道垃圾收集容器等,整治拆除道路沿线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阻碍消防车辆通行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整治出店经营尤其是餐饮门店占道经营导致地面环境脏乱差问题。
4.实施“车乱开”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车辆乱开乱停乱放、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三超一疲劳”、酒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禁无牌电动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
5.实施“乱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拆除整治攻坚行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理和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非法简易附属用房,结合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旧房,基本消除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占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严重影响乡镇入口、重要节点、道路两侧景观的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6.实施沿街立面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外机、卷闸门等设施和门牌、广告牌匾、灯箱标识等指示标牌,门店招牌一店一招、整齐美观。根据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和制作乡村地名标志、路牌等。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或有碍观瞻的楼顶广告、大型户外广告,根治“牛皮癣”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实行镇里统筹、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积极履责,主动作为,全面参与。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积极动员单位企业、党员干部、志愿者齐抓共管,积极投身到整治提升活动中来。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和引导辖区居民融入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调度激励推进。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实行督查通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各单位积极推进集镇建设向前迈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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