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安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宜春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7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高安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和高安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办理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曾 旭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建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 浩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徐江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熊佩青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 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珣 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胡兴起 市工信局副局长
肖建蔚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典文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经促会会长
黄业元 市卫健委副主任
余 刚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付命伍 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君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
万鸿飞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陈宜男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协调部门间情报交流、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指导、督办大案要案的办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余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城垦殖场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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