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近期民房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10月14日、15日,我市连续发生三起火灾事故,分别是独城镇流田新村“10.14”森林火灾、八景镇礼港村保礼自然村“10.14”民房火灾、新街镇杨桥村叶家自然村“10.15”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充分反映出我市火灾防范形势十分严峻。
上述火灾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我市部分乡镇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实不到位,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灭火形势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火源管控不到位。部分乡镇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不到位,烧荒、烧杂草、林区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依然存在。信息报告不及时。部分乡镇没有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火情信息,如新街镇杨桥村叶家自然村“10.15”森林火灾,没有及时、规范报告,直到森林火灾控制不住才请求支援。
为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独城镇、八景镇、新街镇政府处60万元罚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一要加强部署安排。迅速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全面遏制火灾多发、频发势头。
二要严格管控火源。全面落实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关口前移,力量前置,管住火源,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森林防火宣传,通过树立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火安全,利用学生主题班会、核酸检测等有利时机进行再宣传再教育,营造良好防火氛围。
四要规范火情报告。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火情信息。所有火情必须由乡村干部现场核查,半小时内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2119)。凡瞒报、迟报、漏报火情的,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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