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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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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有效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高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0


高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宜春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会议精神,经高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万载县“2·18”和宜丰县“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紧围绕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高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进位,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安新篇章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方式,持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明显降低,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部门分工

市纪委市监委:对亡人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失职渎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市委宣传部:发出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直接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对发生过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风险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市交警大队:督促市道专委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责任;梳理各地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印制成册、制作短视频等;充分发挥“校家警”等联动机制作用,将“交通安全进校园”工作常态化;与交通运输、公路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推动整改落实;加大事故高发点段巡逻密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处置,形成震慑作用。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县乡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加强公交、客货运企业和出租车、网约车、驾培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牵头治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相应资质。

市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

市住建局: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原材料和建筑垃圾装载超载行为的宣传教育,杜绝超载违法行为。

市城管局: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优化路网通行能力(依据2023年1月9日印发的2号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严格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监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行为;严管城市余土运输、环卫车辆,督促依法依规运输、作业。

市农业农村局:对在用农业运输机械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差、私改拼装、达到报废期限的依法查处;对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禁违法载人。

市教体局: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小手牵大手”活动;组织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制止未达到法定年龄学生骑行二轮车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市市监局:加强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监管,深入老年代步车经销商开展排查,告知商家只能销售符合国标的四轮电动车,并与相关商户、维修点签订相应承诺书(承诺书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印制),从源头上遏制增量(依据《高安市中心城区机非分离、“老头乐”非法载人整治工作推进方案》高办字〔2023〕1号;加强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行业监管,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市工信局:会同公安交警、市监等部门督促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如实进行产品技术参数标定,严查非法改装行为;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安全宣教全覆盖

1.推进机关单位示范引领宣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机关单位要将交通安全宣教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事项,制定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制度,通过集中宣讲培训、参与交通安全志愿活动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对道专委办公室推送的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批评教育,督促写出承诺书,推动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在广大公职人员中入脑入心。

2.突出重点区域到点到位宣教。推动交通安全宣教进村(社区),市道专委要将近一年的交通事故、车辆及驾驶员等信息汇编成册,并督促各地将每起事故拍摄成像发至所在乡镇(街道)道专办,由其组织村(社区)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确保“一起事故、警示一片”。推动交通安全宣教进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活动,使交通安全校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推动交通安全宣教进企业,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重点人员集中上交通安全课,强化企业及其重点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

3.通过交通违法警示曝光宣教。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等对象,分批集中曝光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企业、高风险路段、突出违法车辆、终身禁驾人员等,公布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倒逼相关行业和企业及驾驶人员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4.强化社会公众常态长效宣教。向社会发出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引导市民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以广场、车站、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交通安全日常警示;印发“安全出行明白卡”,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提示。利用公路交通提示牌、宣传栏、文化墙、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做到“路上有牌、墙上有画、栏里有文、喇叭有声”。以主流媒体为重点,通过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更新电视游走字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交通管理重要举措,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二)推动风险隐患深排查

1.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紧盯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等道路,特别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谷、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列出隐患清单。

2.检查中高风险运输企业。全面排查梳理“两客一危一货”中高风险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推动中高风险运输企业隐患源头整改。

3.摸清辖区基础信息。全面摸排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清学生群体上下学交通方式、劳务用工单位、务工人员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及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4.清除重点车辆隐患。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强化重点车辆年检、报废、违法处理,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

5.清零重点人员隐患。组织开展驾培机构集中大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聘用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

(三)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

1.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深入研判重点车辆交通出行、交通违法等规律特点,开展区域联合整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街道)道专办每周至少开展3次集中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二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2.压降车辆安全风险。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强化中高风险车辆及其驾驶人管控,实行专人包车包人责任制;加强涉矿山、重点工程等运输车辆管控,严防“带病车辆”“带病人员”上岗;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3.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对国省道平交路口一律按“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柱、交通信号灯)要求治理,路侧险要路段一律按“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要求治理;对一级及以上公路、符合条件穿乡过镇路段一律实行机非分离、人车分离、路宅分离;对行人过街需求较大且满足双向四车道的路段一律安装礼让行人抓拍设备。

4.严格企业安全监管。各地要一律落实责任领导,把企业风险清零责任包干落实到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市监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高风险运输企业“问诊把脉”,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和运行规范制度,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各地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班,确保工作有人督促、有人协调;要落实专项资金支持乡镇(街道)道专办、行政村(社区)交通文明劝导站建设,推动实体化运行。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领导干部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督导,研究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教体部门要按照职能,制定细化方案,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予以推进。要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明确其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范围。要加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凡是运营车辆发生亡人以上运输安全事故的,由安委办牵头调查处理;非运营车辆发生亡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由道专办牵头调查处理,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行动合力。“宣防办”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行业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市“宣防办”要按照“一周一调度一通报、一月一小结一排名”要求,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特别是亡人交通事故排名前3名的乡镇(街道)。市领导小组将适时组建检查组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并固化为制度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附件: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长: 周万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习杰斌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员: 市政府办副主任

雷铁军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主任

杨锦江市住建局局长

孙德刚市城管局局长

吴庆中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四光市教体局局长

     徐江汇市市监局局长

彭松林市工信局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专办,张坚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林、黄建、刘勇、熊勇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在交警大队集中办公,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宣防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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