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府办发〔2024〕28号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现将《高安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高安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综合考核为牵引,以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为规范,明确责任目标,夯实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工作实效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助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在全省、全市争先进位。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弱项,针对群众反映较为普遍、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
(一)改善公共医疗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1、针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级医疗机构在预约挂号、缴费、检查等就医环节排队人员多、排队时间长等问题进行改进,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挂号缴费窗口和检查服务窗口,减少群众排队时间。对检查人数较多的检查项目,已安装叫号系统的,严格落实执行;未安装叫号系统的,及时安装到位。
2、针对大龄患者在就医方面存在使用手机操作不便等问题,在门诊大厅增加导诊服务人员,及时为群众就医提供导诊服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增设老年人就诊室,为大龄患者提供一站式就医服务。
3、针对等候时间较长的诊疗和检查科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骨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对本院诊疗区域等候群众较多的区域,适当增加休息椅,便于群众便利就医。
4、针对疫苗接种错过接种时间问题,市卫健委要督促市疾控中心收集逾期未接种名单,通过大数据筛查,对有接种安排的,每月提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发送给接种人(或监护人)。
5、针对老年人和儿童免费体检知晓率不高问题,市卫健委要压实各乡镇(街道、场)卫生院责任,每年动态调整“65岁以上老人”和“3-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台账,推行健康体检“进村居”、“进校园”活动,将体检时间、体检事项提前3天通知体检对象(监护人),确保不漏人、不漏项。市卫健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6、针对医患投诉较多问题,市卫健委要对全市医疗纠纷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推进存量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对各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发生率、办结率、满意度等,市卫健委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确履职,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各医疗机构要张贴医患纠纷投诉举报电话,便于问题及时反映、处理。
7、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季度对本院进行患者满意度反馈(员工满意度按年度反馈)。单季度三级清洗后的患者有效问卷门诊和住院各达400份,对于患者量(门诊/住院)确实较少的医院,单季度原始问卷量应不少于同期、同类型患者人数的5%。
(二)改善公共教育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1、针对学校(幼儿园)收费不规范行为,由市教体局牵头,每学期开学前在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学生家长群等公布收费事项、收费明细。同时,畅通违规收费举报渠道,在家长群、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违规收费举报电话,针对存在违规收费的,做到查处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
2、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用餐问题。严格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确保全覆盖。改进各学校食堂管理模式,保障学生用餐质量。
3、针对家长关切的托管服务问题,市教体局可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征求家长意见,在符合相关托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托管服务。
4、针对教师及家长参与非教学活动的问题,市教体局要把好源头关,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严禁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将非教学需要的投票、转发等任务强加给教师及学生家长。
5、针对幼儿园对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服务不知晓问题,市教体局每年要动态调整救助对象台账,利用公众号、学生家长群等定期公布救助政策、标准、对象,明确申领程序和提供资料,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资助政策精准度。
(三)改善社会保障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1、针对养老保险年审问题,市人社局要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合法合规、简易便捷等原则,督促各乡镇(街道、场)村(居)干部及时做好名单审核,发动村组干部主动帮助辖区内无子女在身边的老年人做好年审工作,严防出现因年审不及时造成养老保险未落实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台账,对为及时年审的,人社局要主动核实情况,不能视而不见、坐下躺平。对群众反映的养老保险领域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到位。
2、针对医保报销方面的问题,市医保局要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等方式加大农村群众宣传力度。同时,要提升医保报销便利度,对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等群众高频办理事项要及时制定操作流程图,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市医保局要围绕群众医保报销高频办理事项,每月定期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对群众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低保等社会救助服务政策享受方面问题,市民政局要核查全市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人员,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对重病重残、失业登记、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群摸排,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有出有进,动态管理;定期公示救助对象名单,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错保”、“骗保”现象,并要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4、针对群众就业方面的问题,市人社局要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和就业人员需求清单,及时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定期召开各类招聘会,促进供需匹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社局要分乡镇、园区建立就业人员信息台账,对未就业的要及时电话征求群众就业意见,做好信息登记,及时推送相关就业信息;对已安排就业的,及时进行电话回访。
5、针对拖欠工资问题,市人社局要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广大员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同时畅通举报电话,坚决查处拖欠工资的企业或个人。
(四)改善住房保障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针对公租房管理方面的问题,市住建局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租户,打击廉租户发租现象,清理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重新配租;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尽力改善租户的居住条件。公租房租户信息要建立公示制度,存量公租房人员信息要定期进行审核和公示;对新增公租房信息的,相关信息审核后要及时进行公示。
2、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问题,市住建局要建立市、乡、村三级农村危房改造监测台账,调度近2年来危房改造建设进度,重点排查改造质量,核查补助资金。根据近2年已享受危房改造的群众,采取电话抽查回访等形式听取群众在危房改造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有关危房改造方面的诉求、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推进政策落实。
3、针对城区商品房物业管理的问题,市住建局要采取专项行动,对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排查,对城区各商品房物业管理公司制定考核办法,分类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后、投诉较多的物业公司及时进行约谈。
(五)改善退役军人安置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在退役军人返乡季开展迎老兵返乡仪式,做好退役军人登记造册工作,建立联络群,及时发布事项提示,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2、梳理近2年退役军人名单,建立联络群,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推介创业典型,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精准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水平。
3、对退役军人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依法进行处置,对久拖未决的合理诉求,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提高退役军人的荣誉感。
(六)改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
1、针对城镇居民精神文化需求方面问题,市文广旅局要协调优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教馆开放时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相关场馆的开放时间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开展棋牌竞赛、书法绘画展、全民阅读行动、百姓大舞台等公共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
2、针对农家书屋管理的问题,市文广旅局要督促全市各乡镇村级农家书屋及时向群众开放,严禁“铁将军”把门;强化广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村村响”提质增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
3、针对城乡居民对体育设施需求问题,市教体局要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贴近村(居)社区、适合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牢抓好,切实答好满意度评价答卷,推动高安在全省、全市综合考核中争先进位。
(二)细化提升措施。各单位要对照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建立整改提升台账制度,列出提升清单,确保整改提升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民生实事和满意度评价宣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将上述工作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营商服务中心(联系人 朱静 18879586629)。
(三)加强督导问责。加大对提升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全面掌握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提升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加大督办力度。对整改提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分解表
附件1
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指标 |
子指标 |
责任单位 |
1 |
基本公共服 务满意度(18 分,省统计局 民调中心) |
1-a.看病就医便利性的满意程度 |
市卫健委 |
2 |
1-b.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医保局 |
|
3 |
2-a.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人社局 (社保中心) |
|
4 |
2-b.老年人体检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卫健委 |
|
5 |
3-a.儿童疫苗接种服务的满意程度 |
||
6 |
3-b.儿童免费体检服务的满意程度 |
||
7 |
4-a.幼儿园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教育 体育局 |
|
8 |
4-b.义务教育服务(如小学和初中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的满意程度 |
||
9 |
5-a.职业介绍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人社局 |
|
10 |
5-b.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的满意程度 |
||
11 |
基本公共服 务满意度(18 分,省统计局 民调中心) |
6-a.城镇公租房保障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住建局 |
12 |
6-b.农村危房改造服务的满意程度 |
||
13 |
7.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民政局 |
|
14 |
8.退役军人安置服务(如自主就业、集中供养等)的满意程度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15 |
9-a.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文广旅局 |
|
16 |
9-b.<农村>农家书屋和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的满意程度 |
||
17 |
9-c.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的满意程度 |
市教育 体育局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