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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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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府办发〔202438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安市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05  

(此件主动公开)

高安市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方案

2006年全市开展“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市林业事业得到飞速发展,林农收入明显增长,初步实现了资源变资产。为进一步增强承包主体经营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和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林地“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延长林地承包经营期,稳定生产经营预期,有序开展集体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解决林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和分散经营效益差的问题,推进林业提质增效和林农增收,着力构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2.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精神,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充分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愿退出或死亡无合法继承人的,承包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坚持依法开展延包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承包经营期延长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保障稳定经营。承包期延长后,已依法签订的林权流转合同在原合同约定期限内依然有效。鼓励农户和经营者以公允价格延长流转期限、续签流转合同,保障林业经营的延续性;对不再续签流转合同的,要保障当前经营者的林木财产权益。

5.坚持权属清晰的原则。为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确保承包经营延期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对于存在权属争议的林权暂缓延包,待争议化解后再延包。

三、延包范围

为加强林权统一管理,根据国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精神,明确以下延包内容:

1.延长期限:2032年以前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集体承包林地,为方便全市林权统一管理,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延长至2062年止;

2.试点乡镇:明确华林山镇、建山镇为试点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延包试点工作;

3.试点范围:本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的延长是对责任山承包经营期限的延长,而对存在山林权属争议的林地不纳入延包试点工作范围。

四、工作程序

按照以下工作程序依次开展延包工作:

1.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

2.按照村民自治、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延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延包方案。

3.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延包方案进行讨论,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决议通过延包方案,并报乡政府审核。

4.组织实施延包方案。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代表人签订延包合同,原农户代表人死亡或变更的,应与新的农户代表人签订合同;做好签订延包合同信息台账和归档及管理工作,并将延包合同向试点乡镇、市林业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5.承包合同纳入林权登记档案管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对已颁发的林权证书,在登记信息中统一批量延长承包期限,农户可持原林权证书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发新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

6.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记颁证为由解除承包关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林地权益。

五、时间安排

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2024年8月开始到2025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4年8月—10月):收集相关材料,征求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与进行政策宣传。

2.政策出台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出台集体林地延包政策文件。

3.试点阶段(2025年1月—2025年4月):试点乡镇各村委会指导各村组与农户签订延包合同,造册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延包合同进行登记。

4.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0月):结合试点乡镇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全市全面铺开延包工作。

5.工作总结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对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文件归档等。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由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林业局要承担好综合协调指导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试点任务乡镇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主要负责人,镇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明确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强化监管和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及时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承包经营期延长工作顺利进行。各行政村需根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

(二)加强经费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期延长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把集体林权承包经营期延长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尽知。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指导开展改革工作。试点乡镇和各村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保护森林资源、搞好政策引导、保护农民利益中发挥应有作用。

附件:1.高安市**乡(镇)**村集体林权延包工作实施方案(提纲范本)

  2.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附件1

高安市**乡(镇)**村集体林权延包工作

实施方案(提纲范本)

为落实《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中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稳定经营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的规定和《高安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村集体林权延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有效保护科学利用森林资源、持续提升生态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目的,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期稳定。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不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

2、坚持“三权”分置。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

3、坚持改革创新。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林地经营权合同终止时,要保障林地经营权人的林木财产权益,鼓励林地受让方以公允价格受让林木所有权,维持林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延包方案需经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确保集体林权延包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集体林权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实施内容

(一)基本情况

全村共有集体林地***亩,**户**人,集体林地发包到***户,发包面积***亩,发包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发包林地均已发放新式林权证,承包人与村集体签订了承包合同。

(二)工作目标

2024年**月**日前,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延包工作。

(三)主要内容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保持稳定不变,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林地使用权为农户,期限为长期。

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继续由原承包户承包,以稳定为前提,一般不进行调整。

对实施延包的责任山,承包期再延长30年。

林地使用权为承包的农户,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提出书面申请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理;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需调处后再落实延包,未调处的暂缓延包。

四、工作步骤

1、开展摸底宣传。对集体林地、林木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户登记,摸清集体林权承包情况,对延包工作开展宣传引导。

2、制订工作方案。依据乡镇政府对延包工作的要求,由村委会牵头结合本村实际在前期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后制定延包方案(讨论稿)。

3、讨论表决报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延包方案(讨论稿)进行讨论表决。表决通过的延包方案报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

4、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延包方案,村委会与集体林权所有者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5、完善林权管理。加强集体林权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集体林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实施延包的林权,可在相应的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上注记承包期,或凭承包合同办理经营权流转有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村成立集体林权延包工作组,负责延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2、加强宣传引导。村通过多种形式对集体林权延包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延包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延包政策,规范开展讨论表决,严格程序,确保延包工作质量和效率。

**乡镇**村民委员会      

2024年**月**日        


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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