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府字〔2025〕78号
关于余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余强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陈英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辉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祝琴同志为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高凌枫同志为村前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春凤同志为瑞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落落同志为黄沙岗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梅轩同志为独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付志强同志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卢锦元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文辉同志为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科(室)长;
龚明同志为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张鹏同志为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邓梅勇同志为市灌区服务中心主任;
卢剑斌同志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工作。
免去:
卢锦元同志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丁文辉同志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机构改革前)职务;
龚明同志的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开发科科长(机构改革前)职务;
张鹏同志的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量管理科科长(机构改革前)职务;
邓梅勇同志的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机构改革前)职务;
卢剑斌同志的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机构改革前)职务;
李晓辉同志的瑞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敖贵生、孙晓东同志的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市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何迎春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孙静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国荣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席晓红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慧民同志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机构改革前)职务;
谌业刚同志的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营科科长(机构改革前)职务;
刘涛同志的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科科长(机构改革前)职务;
钟长柒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涂勇同志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建民同志的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袁立新同志的市公安局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派出所所长职务;
卢洪斌同志的市公安局工业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果奇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忠同志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晖庭同志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中队长职务;
肖建蔚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江建新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罗尚珠、胡兴起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细莲、张万年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谌洪海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付常青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邹亻毛根同志的石脑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建新同志的灰埠中学副校长职务;
聂选臣同志的高安市中等专业学校(高安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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