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府字〔2025〕91号
关于同意高安高新技术园区八个地块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高安高新技术园区八个地块调整的请示》(高自然资〔2025〕7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高安高新技术园区八个地块调整方案。此次调整符合《江西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中技术修正的情形,且你局已完成相关受理、审查工作,程序规范,依据充分。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做好后续供地等相关工作,确保园区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同时加强对园区建设的规划管理,保障园区建设有序推进。
特此批复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赣公网安备36098302000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