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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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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等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市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原则

(一)及时有效。立足客观事实,遵循舆情规律,把握“时、度、效”,科学处置,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紧扣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发现、收集、核实、研判、回应、处置舆情,积极主动从正面引导舆论。

(二)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舆情回应处置工作职责,做到不被动、不失声、不缺位,注重加强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不断提升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和常态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把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以及其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政务舆情作为回应处置重点。

(四)协调联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舆情演化特点,促进形成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联通和协调联动机制,整合信息发布平台资源,加强大数据舆情分析,强化与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协作,统筹推进线上发布和线下处置联动。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提高做好舆情回应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的政务舆情,涉事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是第一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网信办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相关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网信办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监测,建立完善覆盖广泛、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政务舆情监测网络,及时与市政府办、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核实舆情信息情况,实时准确掌握舆情动态。按照一般性事项、社会热点问题、复杂敏感事件、重大突发事态等,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赢得先机。同时,市政府办公室接收省政府办公厅、宜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舆情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将舆情信息反馈至相关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及部门,并会同网信办通过监测系统实时处置。

(二)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舆情分析研判的重点内容、主要范围等标准,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问题性质、舆情烈度、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基础上,科学判断舆情走势和回应价值,有针对性地制订处置回应策略,确保情况明确、底数清楚、应对适度。对重要政务舆情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形成深度的舆情分析报告,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同时,市政府办公室接收上级部门政务舆情,由市政府办公室转涉事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部门,下发舆情提示。研判分析后归纳为综合性舆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网信办协同处理。

(三)健全分类回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区别性质、程度及影响等不同情况,对政务舆情进行分类回应,并将情况报告分别上报上级机关。对于一般性舆情,经调查核实,如情况不真实或有较大出入的,有关部门应及时说明真实情况,澄清事实真相;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公开有关部门采取的工作措施、处置结果等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对外公布,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四)健全政民互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按照《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府办发〔2020〕43号)有关要求,在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中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善于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特性,主动发声,回应质疑,澄清事实,不断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和覆盖率,在政民、政企、政社互动交流中正面引导舆论、凝聚广泛共识,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舆情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以及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和回应方案,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始终掌握主动权。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网监等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

四、强化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要按照有关要求,研究制订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相关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统筹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培训交流。探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将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园区)、各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轮训,提升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回应关切的能力。

3、加强督查考评。政务舆情应急处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舆情应急处置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处置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政务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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