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落实高安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5〕3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快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2027年度高安市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第三方咨询技术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组建审计、物流、政策等领域专家团队,按照省厅考核评价标准来辅导试点实施全过程(从“遴选”到“回头看”),为主管部门和实施企业规范实施程序、规范实施内容、规范制度办法,组织各阶段验收、绩效自评和相关材料编制,进而提高试点整体工作效率和绩效评价结果。具体包括:
1.各项制度办法方案报告草拟编制和检查修订,包括正式和修订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单位遴选办法、项目实施协议、项目管理制度、验收方案、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后整改报告、“回头看”迎检材料等。
2.各项实施程序的组织和协同实施,包括实施单位遴选、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各阶段验收、项目绩效自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项目回头看整改、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公告、项目绩效评价迎检等。
3.实施单位实施过程咨询指导,包括实施单位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培训、投资范围指导、投资程序规范、专项财务管理、验收申请的咨询指导。
二、遴选条件
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或开展过相关业务的第三方咨询技术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机构概况;
2.申报机构相关资质证书;
3.第三方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方案;
4.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自身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1份)。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加盖公章,保证真实有效,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材料上报扫描版。邮箱:gaswj2017@163.com。
四、遴选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报企业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至高安市商务局95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由高安市商务局对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咨询技术服务机构。
五、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 潘梦影 0795-5280212
高安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