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三个方面35个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黄建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冷红萍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求按照整改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局党委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办,保证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应急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1.关于“党的创新理论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落得不实”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更深更实,2月17日已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每个月第一周周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批示精神,宜春市委、市政府批示精神,每个月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
(2)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前,班子成员对学习内容研讨发言;二是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已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3)学法用法意识比较薄弱。
一是已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已积极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待开展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及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时将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已完成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按要求每日督促党员干部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三是对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方面已下文传达下去。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地见效不明显。”的问题
(5)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安全与发展站位不够高。
已对相关乡镇和市直单位下发了督办整改通知书、工作交办函、提示提醒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落实“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举措不力,灾害防治工作有漏洞。
一是已制定防汛工作细则;二是党委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灾减灾工作;三是调整了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四是已于3月28日采购手动叉车2台、托盘30个。
(7)落实“公平公正、精准执法”有差距,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不彻底。
一是年初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写并印发了《高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高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防灾减灾监督检查计划》、《高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等三个计划,要求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认真参照执行,由局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对各业务股室的现场执法情况、文书制作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5月份,印发了《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高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行安全生产“四会一单”执法模式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公平公正、精准执法”;二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三是已向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灰埠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迅速抓好灰埠镇乡村振兴产业园企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督办函》。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全面领导不够有力,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存在弱项。”的问题
(8)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成效不佳。
一是党委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汛抗旱工作,并成立了联动救灾机制工作小组;二是根据关于印发《高安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府办发〔2021〕59号)文件落实并理顺综合执法队职责,强化执法大队人员工作职责。
(9)坚持系统思维抓安全树得不牢,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一是已对财源贷申请企业进行审批,增加企业流动资金;二是已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对违反值班纪律的通报批评,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应急响应。
(10)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有差距。
一是已下发《关于对全市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高应急(2023)9号文件;二是在日常检查中已对企业“五个一”和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已督促建陶基地租赁企业落实安全评价工作。
(11)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不够到位。
一是已制作审批流程宣传册和事项办理告知书,由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与考核;二是执法大队对各股室进行了“三项”制度再培训,强调执法程序化,公开化,公平化;三是违规收取的培训费已上缴国库,安迅培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力不够。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2)群众工作能力有欠缺。
已组织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邀请专家进行授课。
(13)救灾救济款监管不到位。
已组织对全市28个乡镇进行2022年度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督查,并汇总查出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乡镇、村委会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各乡镇已将公示材料汇总归档。
5.关于“作风建设韧劲不足。”的问题
(14)工作跟踪落实不力。
已将矿山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复工复产前置条件,当前复工复产的4家矿山企业均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完成。
(15)抓安全生产浮在表面。
已要求相关执法股室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查检查,全面细致的排查安全隐患,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
(16)文风不严不实。
一是已安排专人接收、流转文件,日常文件随收随处理,紧急文件电话提醒相关人员阅办;二是公文印发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由分管领导进行核稿,主要领导进行签发。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旧存在。”的问题
(17)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一是违规发放的学习强国现金奖励、福利费、加班费已进行了追回处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工会福利,对于新来人员,先上报工会名单,扣缴工会会费,再发放工会福利。
(18)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已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2年全年接待费开支96938元,减少10.44%。
7.关于“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9)审批手续不齐全。
已补齐文旅一卡通、生日蛋糕券等审批程序和附件。
(20)往来款项疏于管理。未定期与相关单位核对账目。
已进行账务处理,将4笔长期往来款列入2月账目的其他费用。
(21)财务岗位存在编外用工。
已下发局分工文件,由在编在岗干部担任局机关出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弱项,打造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8.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22)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彻底。
一是党委会议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党委会议。
(23)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已经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二是已下发分工文件,党建工作由党委委员冷红萍负责。
(2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已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均由一把手带头作自我剖析。
9.关于“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5)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已于3月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已于2月份增设应急管理局离退休干部支部;三是已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务干部集中学习发展党员流程;三是党小组成员已重新调整,并以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名义下发文件。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质量不高。
一是已于3月6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月27日组织观看《榜样7》。对于退休老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提前电话一对一通知,确认是否参会,除外地不便回高安的,全部参会;二是于2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带头做自我剖析,受过组织处理的党员也分别进行自我剖析。
(27)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
一是我局现有入党积极分子一名,按照程序进行发展入党;二是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活动,2023年3月、4月党费均在20日之前缴纳完,按月缴纳。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松懈。”的问题
(2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对股级干部任职报备,及时向组织部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做到事前及事后报备。
(29)专业人才配备仍然紧缺。
一是2023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已招录一名水利专业干部;二是已重新下发分工文件调整分工。
(30)对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
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保管科级以下干部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单位干部现有证件已全部上交单位。
1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足。”的问题
(3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我局定于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季度已召开。
(32)“一岗双责”落地不实。
一是我局党委已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开展了作风建设问题自查自纠;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党员之间开展了政治思想交流。
(33)干部日常监督缺位。
一是对全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填写了登记表和签订承诺书;二是督促干部对其直系亲属的法人营业执照已作注销处理;三是3月23日,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12.关于“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的问题
(34)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4月19日已上缴国库37万。
(35)整改实效有差距。
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5296188,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gasyjg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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