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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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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73、74号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患于未然,累计培训1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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