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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202312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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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珑申请继承其父吴炎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实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gaoan.gov.cn/gasrmzf/szrzyj/bmxxgk.shtml?code=czjglgkrhpte&temp=xsqbmxxgk_lists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民中心1楼D座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95-5283509。

序号

拟申请登记继承人

被继承人

有继承权人员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吴珑

吴炎明

吴珑、熊晓兰、吴璜

高房权证筠字第0009715-1-163号、高国用(2009)字第1319号

高安市筠阳街道中山路万马购物广场

一半继承

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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