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政务信息

中共高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高安市司法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26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1.提高政治自觉,坚决整改到位。局党组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原原本本、逐段逐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聚焦反馈问题,从严压实责任。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协调、跟踪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研究谋划部署,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责、各负其责,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

3.逐项细化措施,坚持全面推进。7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2个整改任务分解表,细化了针对3方面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7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先后3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4.抓好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先后制定《高安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制度》、《高安市司法局杜绝律师与办案人员不正当交往管理制度》等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用制度促进事业发展。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全市性法治建设工作推动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联动配合。2023年7月6日,高安市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通报了全面依法治市考评结果等内容,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等文件。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组织23个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共25人进行了2022年度现场法治述职,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工作。自2023年4月起,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9月中旬高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实地调研督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评查案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查,确保问题线索整改到位。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场)、行政执法单位适时组织开展法治督察,以实地督察的方式,了解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9月2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高安市领导包联乡镇(街道、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方案》,采取“四包一”模式,由一位市级领导、一个市直部门、一名法学专家、一名法律顾问建立“四包一”包联小组,共同联系指导一个乡镇(街道、场)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高安。

(2)关于“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的政府常务会议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顾问出具书面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二是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市拟签订的所有招商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及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和联审联席会议,以及应政府要求参加一些需要征求法律意见的会议或者座谈,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四是根据我市实际,出台了高安市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范本,为政府招商引资提前规避风险。五是联合法院召开行政应诉工作会,各败诉单位汇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

3)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扫黑除恶“第二战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每月组织排查活动10余次,参与人数200余人,排查人数300余人,收集整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X清单;每月通过走访、谈话、集中点验等形式对新入矫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宣讲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引导他们远离黑恶势力,主动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和线索。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对已调解过的纠纷进行梳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黑恶势力。每月制作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简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做到月月有工作小结,半年有阶段总结,年年有年度总结。

4)关于“普法工作有短板。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骨干等进汽运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普法讲座等普法活动8次,为重点产业和重点人群精准普法。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全民学法 典亮高安”民法典知识竞赛线上直播、“依法治网 同心同行”“电台+抖音”直播线上普法活动2场,创作普法采茶戏1部,让普法活动更接地气、更有人气。三是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优”上做文章,将因违法违纪、死亡、疾病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职的82名“法律明白人”清退,新发展了一批年纪较轻、学历较高的人员充实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前三季度,全市“法律明白人”共计参与法治宣传219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50余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490余件次,引导法律服务720余件次。

5)关于“对律师行业监管责任没有履行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制定了《高安市司法局杜绝律师与办案人员不正当交往管理制度》《高安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制度》《高安市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制度》等五个相关制度。二是与法院、检察院共同出台了《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交往的正负面清单》。三是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实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四是加强对律所、法律服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法情况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五是在年度考核期间抽调股室负责人组成评查小组到各所开展年度考核检查。六是建立案卷评查、回访制度,定期对案卷进行评查、对当事人进行随机回访,访查结果作为机构、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6)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高安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整体合力,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等业务培训,即将开展今年第两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7)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抓实抓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对照《高安市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高安市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高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实行日抽查、周普查、月自查相结合,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办,限时整改到位。县级每月自查、乡级每周普查、派驻民警每日抽查的常态化督察检查制度,依托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矫务通app等,实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区域巡查,重点关注日常报到、外出审批、越界报警、奖惩处罚等情况。针对司法所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通报,督办限期处理,确保监管措施及时有效。8月至今,县级自查3次,乡级普查12次,派驻民警累计抽查354人次,开展教育谈话201人次。

8)关于“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走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刑满释放人员摸排走访活动。以司法所为主体,社区组织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帮教小组,压实帮教责任,全方位摸排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真实掌握其工作、生活及思想状况,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除了日常定期走访外,在重要的节庆会假期间,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共同开展一次全覆盖式走访谈心和电话回访,掌握其现状和动态,做好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跟踪帮教工作。同时,对家庭困难的刑释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谈心,对重点地区进行下沉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后,走访慰问8名家庭困难人员,摸底排查414人次。

9)关于“安置帮教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帮教责任,落实有效措施,使刑满释放人员“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进行人性化执教,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主动协调相关单位、职能部门,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多措并举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由镇政法委员、派出所民警、司法干部、村(居)干部、家属共同组成的“五帮一”帮教小组责任,通过定期入户走访、谈心谈话、发放生活补助等方式,了解掌握刑释人员的生活状况和思想表现,并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保证书等,做到了“一人一档”。由23支共437名具有党员身份的村居“两委”干部,以及其他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从事帮教工作的人员组建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技术指导等政策,做到“乡乡有服务队、村村有志愿者、个个有帮扶人”。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常态长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加强各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律所、主题公园等阵地的监督管理,督促举一反三自查,确保意识形态阵地不出问题。四是完善舆情管理机制,严格按照《高安市司法局关于“三同步”工作实施细则》《高安市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高安市司法局舆情管理员、网络评论员名单》等制度执行,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机制,明确舆情管理员和网络评论员。

(11)关于“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保密工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日召开高安市司法局保密工作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保密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局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强调进一步规范保密文件流转登记。二是10月10日召开高安市司法局保密知识培训会,会议传达高安市司法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及业务能力。三是7月21日,组织全局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

12)关于“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当天对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另一方面,开展对全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所有工作人员的惠民意识。

13)关于“服务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法律援助站23个,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评为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

(14)关于“工作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行政领域的具体问题,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优化司法行政领域政治生态。二是依托高安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提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公众安全感和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

15)关于“服务态度散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窗口工作人员签署《服务承诺》,承诺热情接待,确保公证质量,自觉接受监督。二是针对行动不便群体,提供免费上门公证服务。三是加强公证业务培训,组织公证人员外出培训学习,自觉接受司法局及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确保公证质量。

16)关于“打造‘节能型政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办公耗材出入库登记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节约能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17)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录入码上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设立固定资产领用台账。二是完善固定资产录入,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及其执行情况。二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有时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与,党组书记率先从三个聚焦全面剖析检视自身,真刀真枪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各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摒弃“老好人”思想,以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对律师党支部的督促指导,印发《关于选派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高司党发〔2023〕15号),认真落实选派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协助律师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

22)关于“党员活动日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重点普及党务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依托党建信息化平台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抽查并通报2次,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组织开展有创新、接地气、重实效而不失政治感和庄重感的主题党日活动,例如七一开展“六个一”系列庆祝活动,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开展一系列党员活动,例如党员律师前往凤凰社区开展法律公益讲座、机关党员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

23)关于“讲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课制度,每季度定期安排上党课,及时更新党课内容,增强党课的政治力、感染力和创新力。

24)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和平等的原则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对老年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按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5)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党员党费收缴时限,要求党员每月底按时向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每月上缴党费给党总支,党总支按季度上缴党费给组织部。

26)关于“法律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法律专业人员的招录,在编制条件允许下,向组织部门申报法律专业岗位人员招录计划,严把入口关。二是鼓励引导现有干部加强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懂法、守法、用法的司法行政队伍。今年已有一位在编在岗干部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7)关于“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高安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高安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有关要求》相关文件,进一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招录司法协理员,强化基层司法所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司法所人员队伍素质。

28)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不实。驻村工作队落实工作要求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2023年8月,选派了两名年轻同志为杨圩镇雷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不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考核管理规定,提升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年轻干部积极履职担当。

29)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利用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活动专题学习大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党规党纪,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干部政治忠诚。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高安市司法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和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听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利用好身边的案例,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7210787,邮政编码:330800,电子邮箱:375807414@qq.com。

中共高安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