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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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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对三四轮电动车经营户认真排查隐患,扎实开展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

一是检查排查到位。各分局对辖区内电动车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排查,建立了专门台账。重点检查排查经营主体是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国标、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是否为了销量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是约谈经营户到位。各分局组织了辖区所有三、四轮电动车经营单位召开规范销售约谈会,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高安市开展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三是“电动车消费和使用提示”牌张贴到位。在经营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并张贴“电动车消费和使用提示”,明确告知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注意事项。

四是销售台账、销售告知单督促到位。一方面要求电动车经营单位在销售时建立台账,并填写“电动车销售告知单”(一式三份,一份消费者,一份存档分局,一份经营户),履行告知义务,提高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另一方面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低速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低速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截至2025年2月6日,共排查电动车经营单位共218户(含两轮电动车经营单位);检查三、四轮电动车经营单位149户;张贴“电动车消费和使用提示”218份;签订《电动车规范销售承诺书》218张;发放“电动车销售告知单”500本,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未经认证安全头盔等违法案件2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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