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GAZB2010 36 号
1、高安市公安消防大队的 营房 工程,已由高发改投字[2009]55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标段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该标段建设规模:框架/五层,建筑面积约2190m2;
(2)建设地点:新街镇高湖一级公路杨家店地段东侧;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 8月 15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 11月 13日,工期 9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标准。
3、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投标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正式参加投标。凡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均可被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
4、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报名的单位请于2010年 7 月19 日前,由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证及企业劳动聘用合同)持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含安全员C证)、宜春市建设局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本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注:高安市以外的企业须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各一份并交纳人民币400元报名费到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各报名单位须递交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叁份(2006版),截止时间为2010年 7月19日17时00分。
6、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后,预计于2010年 7 月20日上午9时00分对所有投标报名人分别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凡被正式确定为投标人的施工企业将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时间,届时到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人民币 400 元购买。
7、以上时间各报名单位必须遵守,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8、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招 标 人:高安市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广寅 联系人:刘斌峰
联系电话:15970585882 联系电话:13979598266
201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