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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0-4-30 22:1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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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华林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吸取我市兴丰煤矿“4.20”煤与瓦斯突出的惨痛教训,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救援现场讲话的精神,落实宜春市委书记谢亦森关于安全生产“重在抓落实,重在抓细节”的指示,严格执行全市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和非煤矿山、瓷土矿清理整顿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各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患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1、全市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垦殖场、水库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省建陶基地管委会检查自查情况。
3、煤矿、非煤矿山、瓷土矿、化工、烟花爆竹、建筑设施、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水利、电力、防雷、煤焦油、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燃气、供水、加油站、旅游、学校、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及场所的自查情况。
二、督查内容
 1、各乡镇(街办、管委会、场、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高安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高安字[2010]10号),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2、各产煤乡镇贯彻落实高安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高安字[2010]12号);重点检查有无明停暗采、昼停夜采现象;
3、高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瓷土开采安全及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发[2010]17号);
4、4月23日、24日江西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安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三、督查方法
1、听。听取安全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简要汇报,看是否掌握了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2、查。查文件拟发、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结果复查等是否齐全,看督查资料是否到位。
3、问。向基层单位、当事人了解检查组情况,看是否及时、全面、细致、严谨地开展了检查工作。
4、看。到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现场察看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看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对所辖范围检查执行力度是否到位。
四、督查要求
1、实事求是,敢于负责。督查组要严格履行职责,敢于讲真话,决不走过场。对监管主体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中马虎了事、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责令说明情况,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2、周密细致,踏实高效。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对象的特点,将督查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进行督查,细致了解,发现问题,详尽记录,督促整改,决不能粗枝大叶,浮光掠影,拖拖拉拉。
3、及时反馈,客观评价。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向政府部门进行反映,作出客观的评价,提出改进的建议。
4、作风正派,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组织纪律,不接受馈赠,不怕得罪人,严格督查。
五、督查安排
本次督查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欧阳东任督查组组长,胡璜光、郜开佳任副组长,从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干部组成七个督查小组,督查从4月27日开始,30日结束。
1、一组以市监察局杨秋晓为组长,市文化局王春根、城管局罗建华、供销社程卫东、药监局简洋辉为成员,负责督查筠阳街办辖区。
2、二组以市监察局刘美玲为组长,市消防大队廖建中、质监局李水生、建设局张益鹏、石油公司付伍军为成员,负责督查瑞州街办辖区。
3、三组以市纪委周柏梁为组长,市公安局胡少华、气象局丁国华、农机局聂晖、总工会毛李芳为成员,负责督查蓝坊镇、荷岭镇、上湖乡、黄沙岗镇辖区。
4、四组以市纪委周驰为组长,市卫生局付和友、安监局邹凤基、畜牧水产局江小付、工商局彭文红为成员,负责督查灰埠镇、相城镇、建山镇、田南镇、相城垦殖场、矿山水库辖区。
5、五组以市纪委雷铁军为组长,市交警大队刘永忠、公路局卢洪贵、供电公司刘雁频、经贸委李志坚为成员,负责督查新街镇、八景镇、独城镇、太阳镇、省建陶基地管委会辖区。
6、六组以市纪委廖淑东为组长,市交通局陈洪清、林业局张清平、旅游局兰灯莹、民营企业局陈卫国为成员,负责督查石脑镇、龙潭镇、杨圩镇、村前镇、华林山景区、上游水库辖区。
7、七组以市纪委况晓平为组长,市教育局刘鹏、水利局张少鹏、国土资源局龚四清、广电局葛少明为成员,负责督查祥符镇、大城镇、伍桥镇、汪家圩乡、大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
各督查小组务必于4月30日前,拟写督查情况报告、填写督查情况表,报市政府办公室(传真5212921),并按时参加督查情况汇报会(另行通知)。

二0一0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