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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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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高安高新园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www.gaoan.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鄢小敏联系(地址: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电话:5266831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高新园区共发布74条公开信息。比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园区年度工作动态。其中:决策公开板块: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意见反馈2条,草案全文2条,背景介绍2条;会议公开4条;执行公开板块:重大决策部署4条,决策部署落实4条,规划计划4条,管理公开板块:主要领导人信息1条;机构职能2条,政务信息32条,人事信息2条;财务信息4条,六稳六保专项工作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据《条例》等高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高新园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目前未收到要求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新园区对于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公开了工作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并紧紧围绕园区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开了相关工作动态,保证了园区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增加了园区服务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每条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迅速、有效。不断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快了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高新园区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优化与公开系统对接渠道依托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安高新技术园区官网,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综合平台、高品高安、五星党建平台等对外发声,极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高新园区管委会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园区严格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原则,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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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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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尽管高新园区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公开内容不够准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速度、内容全面性、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实施考核和奖惩制度,引起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筛选和把关,把积极向上的、便企利企的、园区发展的信息公开,在网上展现出高新园区拼搏奋进的精神面貌。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3年,高新园区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四)深化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以业务培训为抓手,适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能力保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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