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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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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委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97629,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安市卫健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作为构建和谐卫生健康和公开、透明政府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和标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工作大局,狠抓公开工作落实,促进公开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289条,其中政策文件22条、决策公开2条、执行公开15条、管理公开50条、服务公开1条、财政信息47条、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49条、建议提案办理27条、疫情防控信息6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22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件。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委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时效性和权威性。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人,发布的信息经审核人审核后才能发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民生事项和民生资金公开,以公开促进落实、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及时梳理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资格核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提高办事时效。

(五)监督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各股室,由各分管领导初审,再报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审核,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在工作中敷衍了事,不认真,不严谨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特别是对政策解读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更新不够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对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足够引起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公开的信息深度还有待扩展,内容还不够丰富;四是信息公开的合力还不够,股室之间配合能力和工作人员协调能力还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2023年,我委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工作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务监督力度,拓展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宣传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不断把政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年报下载: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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