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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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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5294599,邮编:330800)。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高安市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条例》和《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按时、准确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  主动公开

2022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56条,其中决策公开25条、执行公开22条、管理公开128条、服务公开1条、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33条、六稳六保7条、建议提案办理40条等。

(二)  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条例》和我市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关规定,教体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收集与回复,申请指南及申请渠道均在平台发布,服务咨询电话保障接听、保障受理。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黄四光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肖和平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华安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数字化管理。政府信息根据时间、对象和内容等分门别类及时录入,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

4.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将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零,相关数据已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多样化进行政务公开。主要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赣服通平台和赣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专人负责,做好舆情监管。及时掌握舆论动向,回应舆论关注,扎实做好网信工作,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抵制各类不良思想。

(五)  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年内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委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主动性还要加强;二是公开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及时更新信息,增大公开信息数量,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高安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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