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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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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场监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253,电话:5282382,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以“比创新、争先行,比攻坚、争先锋,比效能、争先进”统揽全年工作,维护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新栏目,强化政策解读,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加强对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政策的宣传解读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主动公开

围绕决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2023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7条。

)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全年我局收到2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照《江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明确公开范围、形式及时间等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加强我局官方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安排专人每日维护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规范发布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8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

0

6

2

19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偶尔存在表述不准确和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发展不均衡,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加大日常检查频率,提高政府信息的准确度;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指导,提高各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程度,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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