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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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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高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发改委联系(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行政大楼二楼,电话:0795-5212577,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条例》和《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按时、准确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高安市发改委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共发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134条。其中决策公开22条、执行公开16条、管理公开39条、服务公开1条、结果公开2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12条、公共监管16条、六稳六保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条例》和我市依申请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发改委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收集与回复,申请指南及申请渠道均在平台发布,服务咨询电话保障接听、保障受理。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主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低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办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委工作的认识程度,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按照既定的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文件下载: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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