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瑞州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街道迅速部署、加强统筹、狠抓落实。通过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以满足群众需求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贯穿街道工作全流程、全生命、全链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向纵深发展。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州街道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建军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安路196号,电话:0795-5289010,邮编:330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瑞州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宜春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一城一画,瑞气瑞州”发展目标,不忘初心、笃行不怠,全心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在高安市政府办公室和高安市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领域,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瑞州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围绕重大项目部署决策落实、六稳六保、财政、人事、棚改拆迁、土地规划、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城乡环境整治、人事信息、乡村振兴等跟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由街道副书记陈佳乐同志分管、由党政办主任付志强同志协管、由党政办干事潘建军同志担任信息管理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街办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拟稿、审核、审批、发布、监督五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按要求进行实时更新,共公布信息208条。主要包括决策公开信息40条、执行公开信息13条(其中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4条,决策部署落实5条,规划计划4条)、管理公开信息80条(其中主要领导信息16条,政府机构2条,政务信息50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6条)、结果公开信息(瑞州街道关于对2021年高安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2条、六稳六保信息1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条。以上信息均可通过高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本街道未收到过任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未对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过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由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办公室牵头具体业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维护和更新。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坚持 “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高质量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主动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的服务。街办及村(居)公示栏实时更新政策、财务、村务等信息,做到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实时告知。运用“大众语言”解码“政务语言”,尽可能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俗易懂化,进一步打造了“为民便民利民”政务公开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我办主要依托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微信群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发声,让群众能随时了解我办的工作动态。高起点谋划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日常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与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体系相结合,打造出“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为前来办事的公众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政务公开体验。
以群众的思维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新模式,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赣服通平台和赣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充分发挥考核 “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公开信息的监督。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监测通报结合,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对日常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交给部门进行整改;对共性问题,每月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进行通报,要求各部门开展整改。三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对直接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二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做到能公开尽量公开,提高群众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质量,注重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尽可能的多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创新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人、财、物方面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