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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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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春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宜市交建字[2022]29号要求,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宜春市交通运输局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事实情况及依据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申诉的,须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举报受理时间截至202428日。

受理机构:宜春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监管

地址:宜阳大厦西座618室

电话:0795-35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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