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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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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3711  

(此件主动公开)

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

划实施方案(2023—2025)

根据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及宜春市人民政府《宜春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宜府发〔20238)文件精神,结合高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为建设健康高安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

2023年底,七大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体现高安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高安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健康高安,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宜春市第一方阵,城乡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与疫情管理、卫生检验检测等协同作战能力。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持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水平,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验室建设,不断优化传染病快速诊断和溯源网络。优化提升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职能,进一步强化全市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2.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储备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本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及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3.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县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推进高安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保证全市有1个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不低于80张。做好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强化综合医院、定点医院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共享资源的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吸纳中医临床科室人员参加救治,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定点医院管理制度,推动中医药及早、全程、深度介入诊疗全过程,落实有团队、有机制、有措施、有成效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临床救治效果。加强全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设备等储备。推进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4.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高安市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将骨科、心血管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示范学科,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5.遴选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力争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2个以上、3个以上、5个以上,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麻醉、感染、烧伤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普外、骨科、儿科(新生儿)等专科倾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6.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指纳入辖区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7.加强高安市固定采血点能力建设。巩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直报成果,推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更好落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8.加快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建设,提升高安市心理卫生中心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各乡镇(街道、场、库))

()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9.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积极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依托高安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推动高安市人民医院、高安市中医院三级医院等级评审,促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三大中心的正常运行。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探索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10.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八景中心卫生院、灰埠中心卫生院和筠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11.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八景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分段分步组织县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一对一帮建措施,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累计建设10个基层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乡镇(街道、场、库))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2.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高安市中医院、高安市骨伤医院进一步加强治未病中心(科)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支持骨伤科、脑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肺病科、针灸康复科、妇科、心血管科、疮疡科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建设一批中医经典病房。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高安市中医院赣西区域热敏灸中心建设,强化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重点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和薄弱科室的建设。着力打造市中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骨伤诊疗中心、泌尿系统结石病诊疗中心、风湿病诊疗中心、肾病诊疗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六大学科建设和市骨伤医院骨伤诊疗中心学科建设,做大做强中医治未病中心、毒蛇咬伤治疗中心,不断深化市高安中医院、高安市骨伤医院内涵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场、库))

1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把杨圩中心卫生院、石脑中心卫生院、八景中心卫生院、灰埠中心卫生院、相城中心卫生院和上湖卫生院的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步在乡镇卫生院建设智慧中药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场、库))

14.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赣十味”“赣食十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龙潭瑞龙药业定制药园已完成审批,大城蓝精灵合作社定制药园正在申报中。推进热敏灸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把石脑中心卫生院建成灸养结合的热敏灸小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5.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市、乡、村三级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市妇幼保健院实现产前筛查与婚检婚登紧邻设置;建立全市产筛机构与宜春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之间的转诊机制;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市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听力筛查率稳定在95%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实施包括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8项民生实事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到2023年底,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县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以高安市筠泉托育中心为基础,建成全巿首家向日葵亲子小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各乡镇(街道、场、库))

16.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城区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做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成立高安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推动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瑞州街道、筠阳街道)

17.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和高安市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和高安市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并推动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8.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高安市中医院安宁疗护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成立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大力培养全市老年医学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9.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以市直二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引领,加快促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能力,推动创建职业病防治监测评估、救治康复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医疗机构职业病诊治服务能力建设,做到县级能体检、乡(镇)级能康复的职业病诊疗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集检查、诊断、救治、康复、科教为一体的职业病诊疗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技术骨干和专家。2023年底,全市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25年底,力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场、库))

20.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推动各地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和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2023年先期在城区建设1个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家示范点,力争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医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底,暖心家园覆盖40%以上乡镇(街道)。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探索亲青服务模式。依托高安中学建设省级以上青春健康教育基地,积极推进省级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各乡镇(街道、场、库))

()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1.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省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通过特设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特殊顾问、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积极组织医疗管理人才参加培训。引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开展师承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2.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模式。完善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深度融合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卫健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23.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成上级下达的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力争到2025年培养10名全科医师。继续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成上级下达的中医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力争到2025年培养5名全科中医医师。实施高安市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每年选派2-3名优秀卫生人才组成高安市卫生人才服务团到基层医疗机构挂职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

24.加强医学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机制,整合重组现有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加强骨科(微创脊柱外科)、心血管内科、胸外科、口腔预防科、麻醉科、检验科(遗传)为领先医学学科建设;打造重症医学科、肝胆外科、儿外科、生殖医学科、病理科、微创外科为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创伤与急救外科、康复医学科、血管外科、儿童保健科、肛肠外科、中医治未病为特色专科。到2025年底,争取实施一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创新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中医药科技项目联合立项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

()“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5.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4年,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统筹整合资源,探索依托赣服通等建设全市卫健行业便民服务与业务协同门户。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积极推广智慧托育云上妇幼智慧卫监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6.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依托省数字健康云平台,推进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应用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县、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2024年底前,联合建立合作协议框架,试点开展市直公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谋划、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凝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完善政策支持,落实要素保障。按照卫生健康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工作考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市卫生健康委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服务。要强化考核评价,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高安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划实施方案(2023—2025)点项目清单

序号

点项目

设目标

1

推进高安市人民医院瑞阳新区分院建设

力争到20239月底,高安市人民医院瑞阳新区分院建设项目竣工。

2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2025年底,高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

3

提升全市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加快县级传染病医院(专区)建设,推进高安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

4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2023年底,力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2个以上、3个以上、5个以上,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麻醉、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普外、骨科、儿科(新生儿)等专科倾斜。

5

申报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

积极组织申报宜春市级县域综合医改建设项目。

6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设10个基层特色科室。

7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2025年,成立高安市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8

强化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2023年底,全市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25年底,力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9

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2025年底,争取实施一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10

重点支持普惠性城市社区托育中心建设

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11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2025年底,市中医院和市骨伤医院进一步加强治未病中心()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12

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市中医院赣西区域热敏灸区域中心建设,强化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

13

加强高安市固定采血点能力建设

2025年底,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

14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阵地。2023年先期在城区建设一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家示范点。

加强青春健康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依托高安中学建设省级以上青春健康教育基地,积极推进省级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建设。

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暖心家园覆盖40%以上乡镇(街道)。

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在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市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以高安市筠泉托育中心为基础,建成全巿首家向日葵亲子小屋

15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推进高安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保证我市有1个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不低于80张。

16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推进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17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

18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指纳入辖区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19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20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2024年底,新改扩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

21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2025年底,八景中心卫生院、灰埠中心卫生院和筠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22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2025年底,力争实现八景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23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2025年底,推动高安市妇幼保健机构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

24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2025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25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把杨圩中心卫生院、石脑中心卫生院、八景中心卫生院、灰埠中心卫生院、相城中心卫生院和上湖卫生院的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步在乡镇卫生院建设智慧中药房。

26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2025年底,全市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

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

27

推进定制药园项目建设

龙潭瑞龙药业定制药园已完成审批,大城蓝精灵合作社定制药园正在申报中,种植面积达到2千亩以上。

28

推进智慧卫监应用建设

2025年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完成智慧卫监应用建设工作。

29

加强县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县级师承人才培养

2025年底,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2名;在全市培养3名师承指导老师和6名继承人。

30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1

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力争到2025年培养10名全科医师。

32

加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2025年底,高安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33

推进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

2025年底,将石脑中心卫生院建成灸养结合的热敏灸小镇。

34

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2025年底,完成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3人,职业病诊疗康复骨干人才培训3人。

35

组织医疗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力争到2025年培训3名左右的医疗管理人才。

36

推进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2025年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工作。

37

支持高安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推动高安市人民医院、高安市中医院三级医院等级评审,促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三大中心的正常运行。

38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

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39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建全市、乡、村三级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现产前筛查与婚检婚登紧邻设置;建立全市产筛机构与宜春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之间的转诊机制。

40

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在高安市中医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

41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2023年底,9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底,10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42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每年定期组织卫生健康单位赴省内外知名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

43

实施市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

每年选派2—3名优秀卫生人才组成高安市卫生人才服务团到基层医疗机构挂职服务。

44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2024年底,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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